一、系统谋划“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
1.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五年评估。水利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016—2020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同时,各地要全面建立实施对市县级的目标责任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2.做好各级行政区水土保持率目标确定工作。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于3月底前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复核,5月底前完成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值确定,并于2022年6月之前将其分解落实到各市县级行政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涉及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2021年底前完成分解工作。
3.高质量编制《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行动计划,按程序印发。
4.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落实。黄委要结合2020年度动态监测成果分析,完成规划范围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分析;组织编制《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明确治理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等;组织开展现有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各有关地区要扎实做好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推广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建设高标准淤地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