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项目评审等领域,腐败问题高发多发易发,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备受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诟病。其中,评标是招投标的关键环节,由于评委手握“生杀大权”,成为一些不法商家重点“公关”“围猎”、拉拢腐蚀的对象。评委本是评标活动中权威与公正的代言人,然而,个别评委不珍惜自己的荣誉,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利益驱动下,丧失原则底线,违背职业道德,违反评标纪律,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收受贿赂、谋取私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的评委在违规接受投标单位宴请、收受贿赂后,在项目评审、验收时,故意发表倾向性、诱导性见解,出具不客观、不公正的评审意见,降低质量标准,导致不该通过的项目通过了,给项目建设埋下隐患,给政府公信力造成严重损害;有的在评标过程中,与投标人相互串通、内外勾结,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打“利益分”,千方百计让行贿人中标,严重扰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维护招投标领域公平正义,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是民之所盼、人心所向,也是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行政审批服务、住建、自然资源、水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严格评标过程监管,将专家的评标表现记录在案,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者一律列入“黑名单”,取消专家资格和相关执业资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树立大数据监督思维,紧盯评委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心无敬畏,利欲熏心、设租寻租、接受宴请、收受贿赂,大搞利益输送的,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形成强力震慑,保持高压态势,重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项目评审等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