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4日,浦江县水务局在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时,发现花桥乡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M10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未做试验,M10砂浆拌和不符合规范要求,浆砌块石砌筑砂浆密实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挡墙施工时未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未按规范施工没有进行阻止等突出问题。浦江县水务局检查人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现场立即停工,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水利工程自全面复工以来,浦江县水务局严格“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做到水利工程监管全覆盖,面对安全隐患零容忍,限期整改重实效等手段,重拳出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止目前,浦江县水务局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施工工地7个,发现问题26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