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沉睡’的水利资源变为资产,进一步拓宽农民群众增收渠道。”29日,记者从渝北区了解到,渝北区水利局近日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水利行业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盘活”农村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级小型水利设施,让沉睡的水利资源变成资产,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注入活力,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快致富、不返贫”。
渝北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级小型水利设施是重要的生产资源,可以通过融资、入股、担保等形式资产化,以及通过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等形式经营化,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产权明晰是资产化的前提。《办法》规定,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级小型水利设施首先进行排查登记,重点调查村级水利设施的特性、权属情况、管护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将对产权明晰的村级水利设施进行确权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对这些村级水利设施行使所有权。
拥有了这些宝贵的水利设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做出哪些“文章”呢?据介绍,针对自然资源开发型水利设施,可以挖掘自然风光的经济潜力,通过自主创业或者招商引资等方式,发展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及健康养老产业。针对资产经营型水利设施,可通过抵押、经营权入市等方式以及融资、入股、担保等形式,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或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民增收是关键。”该负责人表示,在推进《办法》的落实落地过程中,将高度重视贫困农户的参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构建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在这项创新措施中获得实利,实现增收,达到以“水”利民的目的。
“我们村有30多口山坪塘,平时作为灌溉水源帮助村民发展产业,一直没挖掘其它用处。”渝北区木耳镇良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吴建全介绍,《办法》实施后,这些山坪塘将获得“合法身份”,并明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筹安排。届时,渝北将因地制宜利用山坪塘发展生态旅游,以此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老百姓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