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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确保明年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水利部于16日公布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水利部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分为三大类35项问题,并研究明确了91项整改措施。截至4月20日,25项整改措施均按期完成,其他整改措施有力推进,水利部将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42个贫困县纳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针对“结合实际制定水利扶贫政策措施存在差距”的问题,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水利部修订完善了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并主动到有关部委对需要水利部承担的措施分工进行对接。水利部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明确将242个未列入实施规划确有治理需求的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范围。根据2016年中央确定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由各省(区、市)编制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目前正在督促各地按照规划推进工作。

针对“结合职能职责组织推进水利扶贫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水利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各地全面核准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数,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目前,水利部已编制了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到县到村到户的电子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地解决一处销号一处,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规模,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拟安排中西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比2018年增长48.9%。同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十三五”后两年建设任务,研究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十三五”发展目标优化意见。

开通扶贫贪腐曝光专区

针对“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底,监督力量投入不足”的问题,驻部纪检监察组将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加强水利全面从严治党,利用网络和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将水利扶贫领域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等进行部署,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在水利纪检监察网、《中国水利报》开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印发《2019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划定治理重点,完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

为解决“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水利部司局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对一”监督工作机制。

做好定点扶贫“八大工程”

水利部主动与定点扶贫县党委、政府对接,根据今明两年脱贫攻坚需求,确定“内引外联”、社会资本支持等相关事项。4月16日召开的水利部定点扶贫座谈会,突出强调做好定点扶贫“八大工程”,加强社会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党建扶贫、人才扶贫等工作,提高帮扶实效。确保巫溪、城口、郧阳3县区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武隆、丰都、万州3县区进一步巩固脱贫减贫成果。

针对“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督促检查不及时”的问题。水利部首先印发了《督促定点扶贫县(区)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定点扶贫县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地。其次水利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召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和现场推进会,部署片区脱贫攻坚和联系工作,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与滇桂黔三省级人民政府就脱贫攻坚相关请求支持事项进行协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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